
您好。我想咨询以下。如果公司总经理兼股东在经营公司的期间侵占了股东的权益。私自转移公司资产经营个人业务,又将自己买的车房子等拿到公司报账。是否有相应的法律法规可以对其提起诉讼?查帐是否可由律师出面?
这种行为涉嫌职务侵占或挪用资金罪。你作为股东有财物上的知情权;也可委托律师

如果用人单位不承担社保和医保这些费用,而是由个人承担. 这样合法吗?
1、《工伤保险条例》和《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都规定了,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 2、社保中已经包括有医疗保险。 3、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相应比例的社会保险费。

[size=3] [/size] 您好! 我与去年到招商银行福州分行零售部做信用卡推广专员,2007年3月份时和他签定了派遣合同,并在每个发工资时扣除200多元的社保费用.差不多5,6月份,招行以给我们做行服为由,让我们签定了承诺书.大概内容就是说,承诺工作到2007年12月31日,如果没有,要付行服费2600元.签的时候是很不愿意,而且是现场说现场签,时间不会超过15分钟.不签的话就有被开除的可能性. 现在,我想辞职.我不是招行的员工,合同到现在还没有拿到手,社保没有拿到任何凭证.领导推说是派遣公司的事.辞职时要我支付2600元的行服费.这样合法吗? 谢谢!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收取报名费、培训费和保证金(押金)等费用,招商银行福州分行要你支付2600元的行服费这一行为是不合法的.

律师: 你好! 请问 海域自然资源保护区是否可以承包给当地渔民或村委?承包方是否可以拥有其保护海域内的自然资源?承包方是否有权任意买卖保护海域内的自然资源? 办海域养殖证承包方是否有权占有其养殖海域内天然的海洋品?请详细答复,谢谢!
海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 第十五条规定在海洋自然保护区内禁止非法捕捞、采集海洋生物的活动. 如你所指的海域确实属于海洋自然保护区,则不能任意买卖保护海域内的自然资源.

律师: 你好! 平潭后田村近海域长有天然红蛤,村里恶霸集聚一伙人打着办有"区域红蛤保护"借口(但始终未出示区域红蛤保护证,以及区域保护范围),要渔民在近海域耙的红蛤底价买给他们,要是不从或买给其他商贩,这团伙就搜船,甚至殴打辱骂渔民,要挟商贩. 请问办理"区域红蛤保护"证法律允许吗?而且从未渔民出示证件及区域范围,单靠嘴巴说能成为依据吗?倘若能办理此证,上面提及的做法合法吗? 请答复,谢谢
即便是行政执法人员执法也必须出示执法证; 上述人员强买强卖的行为无疑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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