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尊敬的工作人员你们好!我想质询一个问题!我是一个个体户,今天我承包了厦门一个公司的业务,但是合同还没有签约,期间我们已经开始开工了,但是才开工几天我的一位工人因操作不当触电死亡。请问在这样的情况下我需要付工伤责任吗,还有这家公司需要付什么责任。希望你们能够帮助我解决。 急求!! 2007.8.2
该雇佣工人死亡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责任应由你方承担而不是公司。

我家是开店的,因为量比较大,我在霞浦。一直在霞浦盐业局拉货,要是从福鼎的盐业局拉货,被霞浦的知道会被罚款不?因为拉的也是正规省盐业局出的碘盐啊 [face06]
你应在当地盐业局购货,否则按福建省盐业管理办法(修正) 第二十九条 盐业行政主管部门有权予以制止,没收盐产品和违法所得,并可处以盐产品价值三倍以下的罚款。

[color=#8b008b][size=1][size=3][face=仿宋_gb2312]关于前面提到人事科科长的事情能否向纪委和检察院举报,(在有足够的证据的情况下),通过纪委和检察院能否建议调离该工作岗位吗[/face][/size][/size][/color][face01]
国家公务员的行政违法行为,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不适合继续担任行政职务的,可以给予撤职处分。该案情当然可向纪委或检察院举报。

[color=#dc143c][size=3][face=仿宋_gb2312][face=黑体]人事科长随意多次更改职工档案年龄,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以致于少数获利,是否承担什么责任.在法律上有没有什么条文规定.[/face][/face][/size][/color][face22]
该人事科科长当然地应受到相应的行政处分。若构成犯罪的,还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承担何种刑事责任还应依具体案情而定)。

你好. 请问下.2003年前因为拆迁买了我和奶奶还有我爸都各自买了房子都没有办理什么证件.都关于房子的都是我奶奶的名字.是否直接从奶奶办理公证到我.拆迁前我爷爷就过世.房子的产权是我爷爷的.但奶奶还在.现在我们要办理房子公证产权.想问能不能直接将拆迁房公证到孙子名下也就是我的名下.还是要先公证到我的爸的名下.还有就是公证完之后能否在没有办理产权证的情况下再公证到我的名下
在办理产权证后,可以由你奶奶直接赠与你并办理公证的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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