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8年结婚的,我们是闪婚,由于我流过产,回娘家看病,中途我妈妈脚摔了,我妈60多岁的人了,需要我照顾,这差不多1年,其实在娘家看病我一直在等老公回家看看我/我妈妈,但我老公没有这么做,现在提出离婚,我不想离?我还能挽回这段婚姻吗?
您好! 从法律上分析,是否判决离婚主要从婚前感情基础、婚后感情生活及其他法定因素等方面进行考量,判断双方感情是否已经完全破裂。 从您的问题可以看出,您对您丈夫还是有感情,还是想挽回您的婚姻,这说明你们的感情还没有完全破裂。如果您丈夫起诉要求离婚,您可以将这一情况向法庭提出。

我用通行证进入澳门之后,因为想在澳门多呆几天,所以就用通行证出澳门,然后再从澳门机场那里飞到泰国,拿到泰国那里的签证之后再进入澳门九天。这些应该都是合法逗留在澳门的。但是后来我得知,因为这样就认为我在澳门逾期逗留9天,然后通行证被处罚一年,护照也被吊销一年。 我想问问贵律师事务所,这种情况算是非法逗留在澳门吗?护照可以被吊销吗?
您好!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在澳门特别行政区逗留超过许可逗留期限,以及被废止逗留许可后未在指定期限内离开澳门特别行政区者,被视为非法逗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和其他出境入境证件的持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护照、出境入境证件应予以吊销或者宣布作废:(一)持证人因非法进入前往国或者非法居留被送回国内的;(二)公民持护照、证件招摇撞骗的;(三)从事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的活动的。 护照和其他出境入境证件的吊销和宣布作废,由原发证机关或者其上级机关作出。

我昨天跟老公离婚,离婚协议书上写每个月给孩子300抚养费,如果没有按期给他,会不会付法律责任?
您好,抚养未成年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离婚协议书中对抚养未成年子女的约定合法有效,理应执行,否则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我想問一下,如果在十年前跟a君買下一橦樓宇的其中一個單位,但沒有樓契/地契,因為他是把一間房屋拆掉再建.現在政府宣佈快要清拆了,a君又走回來說我要付x萬元給他,他才會證明我當年有跟他購買那單位,我要如果處理呢?
您好,由于您提交的问题未能将您的案件描述完整,我们只能简单地做如下的解答: 1.政府征迁补偿的对象是产权人。因此,您需明确房屋的产权人为谁?a君是否是该楼宇的产权人? 2.您与a君之间的买卖合同是如何约定,成为您主张权利的关键。

我单位a科室利用领款单虚报金额来领取福利,领款单上附表有虚报的发票号码和反复报的业绩名单,财务人员在上面签字,领导叫我做为b科室也签字,其实我是违心签的,怕得罪人,然后两位领导也签字,最后还有领款人签字,请问会有事情吗,如有我要负法律责任吗[face03]
您好:您所提供的资料不齐全,仅根据您所描述的信息,你们单位的领导可能构成职务侵占罪。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如果您的单位是国企的,也有可能构成贪污罪,主要看是否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请您将所咨询的问题描述详细些,您也可以带着相关资料到本所咨询,咨询不收费。本所地址:福州市五四路国际大厦5A 福建远见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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