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于今年4月份带妻去妇幼保健院检查怀胎了,于是建子卡,每月定时检查,其结果是单胎,但今年10月12日,产下却是一对双胎,我精神上受到了莫大压力,家中妻、母亲均无工作,我一月就几百元钱,真不知如何是好,如查出是双胎,我只有放弃生育的打算,可现在——。请告诉我应怎样维权,能获多大赔偿。向法院起诉期又多长?
你好! 你的情形依照国内的法律恐怕很难获得赔偿。按照我们的理解,只能认为是妇幼保健院的合同履行有瑕疵,返还检查费用。 如果你坚持起诉的话,一般的诉讼时效是两年。 陈敬招

你好!我想帮我的朋友咨询一下关于离婚这方面的问题.事情是这样的,我的一个朋友结婚十年左右,生有一男一女,因为丈夫有婚外恋,闹离婚一年多,我这个朋友不愿意离,前几天一气之下跳楼了,结果是我这朋友下辈子无法再站起来了,尽管这样她的丈夫还是提起要和她离婚,她是一个乡下的女人,没有太多文化.他的丈夫和她结婚前没什么钱,而且是个拐脚.后来由于家簇生意,现在有钱了,之前提出离婚只肯给女方5万元,而我的朋友在家里没有任何经济主权,男方是家簇式生意,做建材好几年,所有的收入都是掌管在她的公公手中.到底有多少钱也她也不知道.现在她的下半生都没有劳动能力了,如果要离婚该怎么办,面对无情的丈夫如果离婚,她能要回多少钱?又怎么知道该要回多少钱?以后由谁来照顾她? 请你们帮我分析一下,具体该如何办.她在福州也没什么人帮她,现在她还躺在医院. 谢谢!
小高,你好!你朋友的遭遇很让人同情! 根据你提供的情况,如果要离婚最主要的是收集证据: 一、对配偶婚外恋的,无过错一方可以请求赔偿,但必须有证据支持。《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二、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共有财产的数额、范围的证据。如:房产、汽车、工资、奖金、生产经营、股票及其他投资等收入情况。对于家族企业最好能够有股份或者投资、参与经营等证明。 三、财产分割的理由,如其对家庭的贡献及作出的牺牲等。 四、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如双方实际承担能力等。 五、残疾或生活困难的证明,以获取更多的赔偿。 陈敬招

陈律师,您好! 非常感谢你上次对我的帮助!我曾于11/10在此跟你询问交通事故。 现想像你咨询一下以下几个问题: 1. 现交警要求我们交付2000元押金,原因是哪个人现已住院花了一万多,且至今未出院,其解说如果不交付此押金,那我们就只能在法院上见,为此想咨询一下,我们是否要交此押金? 2. 现在距事发时间已经快1个月了,但是一直都还没有出事故认定书,就此我想询问是否事故认定时间在法律上有无时间限定?
你好! 1、首先,交警收押金是没有任何法律依据,不论存在何种原因。其次,如果交了押金,但交警调解不成,那么最后的结果还是“只能在法院上见”。而且在法院上见也不见得说就是最坏的结果,法院还是得根据事实和法律进行处理。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该交警明显违法了法律的规定。 3、我们建议你可以了解一下该交警是否有需要回避的情形: (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 (二)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三)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的公正处理。 陈敬招

尊敬的律师: 您好! 我就《关于一起重大交通事故的涉法问题》向您请教,敬请赐教! 情况:8月30日发生的交通事故,致2死2轻伤,负全部责任。现已对一名死者和两名轻伤者理赔清楚;另外一名死者因家庭情况复杂,刚开始有进行理赔调解,但因死者有几次的婚姻并都生有儿女,继承人在进行遗产的争夺,而一直不理会事故赔偿的事情,导致理赔目前无法进行。 而根据法定的时限,现在检查机关对肇事司机的刑事方面要提起诉讼。我想请教的是: 1.根据当前的情况及以往的经验,此刑事责任的量刑是适用于“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量刑,还是适用于死亡两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量刑? 2.当前的理赔情况会不会影响合议庭对肇事司机的量刑,还有没有争取缓刑的可能? 3.司法解释属特别恶劣情节中的“死亡二人以上”可不可以理解为“不包括二人”。 4.自检查院将案件送交法院后,法院作出受理和开庭决定的最短和最长时限分别是多少? 5.检查院作出起诉决定后,肇事司机的亲属是否有权要求察看起诉书? 以上5个问题望能详细赐教!若方便的话烦劳您将赐教的内容发送到我的qq邮箱:512931238@qq.com,谢谢!
你好! 1、根据你提供的情况,法律是这样规定的:对交通肇事造成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对于积极赔偿受害人的,法院可以作为减轻刑罚的依据。缓刑适用于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的犯罪分子,既缓刑适用的最高限度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被法院判处三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就不能适用缓刑。 3、刑法所规定的“以上”包括本数,既死亡二人以上的包括死亡二人。 4、人民法院对于按照普通程序审理的公诉案件,决定是否受理,应当在七日内审查完毕。决定开庭的,将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当事人。 5、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辩护律师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也就是说亲属只能通过辩护人查看。 陈敬招

非常感谢陈律师在深夜为我们解答疑问!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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