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你好 我的故事比较复杂 需要你的宝贵意见 我父母离异 妈妈带着我和姐姐又与他人再婚 后来和这男的又生下了一个小孩 这样就变成了超生 再生这个孩子之前我妈妈已经没和他住在一起了 我们自己帮回了原来的家了 现在宝宝已经2岁了 他的爸爸想把孩子带回家 在宝宝一周之前他的父亲都没拿过钱养她 之前无论是分娩费还是宝宝生病住院费他都没有出过一分钱 是宝宝一周后了他才拿钱来看宝宝之前他有和我妈妈说等宝宝大些就把他带回家 那时因为我们家没钱 而且又要还那时侯住院的钱 所以就接受了他每个月的基本伙食费了 我妈妈没有工作 他的父亲是正式单位 等于说收入稳定 现在宝宝还没有上户口 我现在就想问下以他这种条件如果向法院起诉 我们要把孩子给他吗 我和姐姐已经工作了 但都是帮人家打工 妈妈自己也在超市上班 我知道我们的生活条件是没他好 但宝宝对于我们来说很重要 我们不想叫给一个曾经没有承认过她的父亲 律师 拜托帮帮忙
您好! 1、你母亲再婚是否有办理结婚手续? 如果没有,那么孩子是非法同居且未被法院判决解除非法同居之期间所生,应被视为二人之子女,二人要承担法定的抚养义务。你母亲可以向男方追索抚养孩子的有关费用。同时,孩子的抚养权由法院在判决解除双方非法同居关系时确定。 2、如果再婚有办理登记手续,现在双方分居。 如果再婚未办理离婚手续,那么双方现在都有孩子的抚养权。男方可以通过提起离婚诉讼要求孩子的抚养权,法院再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确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

律师您好: 感谢你为我的解答。再次麻烦你。他要是再不还我的话,假如起诉的话那是否可以由经济纠纷转成欺诈罪吗?要是欺诈罪成立的话那是否就可以移交公安局捉人吗?那到法院起诉的话是否应该向法院陈述事实吗?要不能的话那能否请教下我该怎样去起诉他呢。顺便告诉你,对方以前也犯过抢劫,是否也可以向法院提供。要是可以的话是否可以把对方的性质变的更加恶劣? 感谢你上次为我解答,希望能再次得到你解答,谢谢……
您好! 欺诈罪的构成需要一定的证据材料支持.他这情况比较难成立. 到法院起诉要向法院陈述事实.他之前的犯罪行为若无经过处罚,每个公民都有举报的义务.但是他的犯罪与和你的经济纠纷无直接的关系.你可以致电或来本所详细咨询.

我在一家外企工作有12年, 今年三月份生了宝宝, 八月开始上班, 如果公司在哺乳期间裁员, 该如何赔偿我?
你好: 法律规定,单位不得在女职工哺乳期间解除合同,故此,你单位违反规定.具体赔偿要根据劳动合同确定.

律师您好:事情是这样的。前三个月,一个朋友问我要不要做贷款,他说他有个朋友可以帮我贷。(因为我们是农村信用社贷的用的是户口本作担保的)。我当时就把户口本给他了,但过了几天之后他让我给他几千块,当时我给他三千,过了差不多一个月左右,突然说不能帮我贷了。我说不能贷那就把钱与户口还我,但当时他把户口还我时他说没钱过两天还我,那时我想人都有急的时候,我就依了他,但现在过了差不多三个月了,他还一直托着不还给我。因为大家都是熟人所以当时也没有书面证据,不过前段时间我去讨钱的时候我让那个介绍人与我一起去讨那三千块钱,不知介绍人是否可以成为证人证明对方的确拿我三千块钱的。不知这是否可以作为证据?这两天我去报案了,可派出所说不能给我调解。不知这样的事是否可以作为刑事案件吗,可以构成欺诈罪吗?难道这样的事件派出所就没有义务出面调解处理吗?我是否可以要求派出所为我出面调解。不知我现在该怎么办呢,请教一下我该用什么方式去讨回那笔钱。还我一个公道。盼急复,谢谢……
您好: 介绍人可以作为证人作证: 本案只是经济纠纷,未上升到刑事犯罪. 如派出所不调解,私下不能调解的话,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您好!律师,我想请教您一下有关借款的问题。 事情是这样的。我前男友在2000年的时候买了房子。当时我母亲借了他两万块钱。有开借条。由于我母亲原来是以一万块钱两分的利息借给别人。当时我跟前男友约定,以后经济允许的时候,要把利息补偿给我母亲。2004年的时候我们两个感情出现问题。由于他那几年的收入只有五六百块钱,只够交房贷,剩下的都是花我的钱,所以04年的时候,他又给我开的一张叁万块钱的借条,现在我们两个人分手了,前一个月他有还了一万多作为我母亲的利息钱。但是现在他一直强调前一段还的是我母亲的本金,不是利息。那请问律师,他所开的借条上的钱我能拿到吗?如果打官司的话,手续怎么办?费用是多么?谢谢!
您好: 借条是合法有效的,如没有约定利息或利息约定不明的,可以按法律规定计算利息.如诉讼,具体事宜可询杨律师13400554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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