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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见律师事务所为鼓楼实验小学提供义务法律服务

发布于:2006-10-18 13:05:38      浏览次数: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福建省司法厅《关于做好法律服务三进工作的通知》,本所在多次开展法律服务进社区工作的基础上,又于20061016日与福州市鼓楼区实验小学签订《义务法律服务协议》,共建法制宣传平台、推普法进校园的活动。

      根据协议,本所将指派执业律师无偿为鼓楼实验小学提供义务法律服务。义务法律服务的工作包括: 1、提供法律咨询活动; 2、开办法律知识讲座及相关知识竞赛; 3、开设法制宣传栏目;  4、对学生、教职员工及家长进行普法;  5、接受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对未成年人案件的办理提供法律援助; 6、若因工作需要法制辅导员法制副校长,可无偿聘请本所执业律师担任;  7、其他经双方商定的义务法律服务。

       通过上述活动,将增强广大学生的遵纪守法意识和维权意识,有利于广大学生的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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