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见律师事务所为鼓楼实验小学提供义务法律服务
发布于:2006-10-18 13:05:38 浏览次数: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福建省司法厅《关于做好法律服务“三进”工作的通知》,本所在多次开展法律服务“进社区”工作的基础上,又于2006年10月16日与福州市鼓楼区实验小学签订《义务法律服务协议》,共建法制宣传平台、推进“普法进校园”的活动。
根据协议,本所将指派执业律师无偿为鼓楼实验小学提供义务法律服务。义务法律服务的工作包括: 1、提供法律咨询活动; 2、开办法律知识讲座及相关知识竞赛; 3、开设法制宣传栏目; 4、对学生、教职员工及家长进行普法; 5、接受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对未成年人案件的办理提供法律援助; 6、若因工作需要“法制辅导员”、“法制副校长”,可无偿聘请本所执业律师担任; 7、其他经双方商定的义务法律服务。
通过上述活动,将增强广大学生的遵纪守法意识和维权意识,有利于广大学生的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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