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所两名律师被评为“福建省优秀青年律师”
发布于:2008-7-16 13:06:50 浏览次数:
2008年1月30日,共青团福建省委、福建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福建省司法厅、福建日报报业集团、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福建省律师协会、福建省青年法律工作者协会联合授予本所叶树春律师、林茂生律师为“福建省优秀青年律师”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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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月30日,共青团福建省委、福建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福建省司法厅、福建日报报业集团、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福建省律师协会、福建省青年法律工作者协会联合授予本所叶树春律师、林茂生律师为“福建省优秀青年律师”称号。